南京再生资源行业协会

组织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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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机构设置:

南京再生资源行业协会组织架构及工作职责

一、最高权力机构:会员大会

职权

制定、修改协会章程;

选举 / 罢免理事、监事;

审议理事会、监事会年度工作报告、财务报告;

审议会费标准、年度预算决算;

决定协会分立、合并、注销等重大事项;

章程规定其他职权。

召开规则

每年至少 1 次全体会员大会;三分之一以上会员提议可召开临时会员大会。

二、会员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决策机构:理事会

1. 组成人员

会长1 名、副会长9名、秘书长1名、理事44名;

理事会核心职权

执行会员大会决议;

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提交工作报告、财务报表;

选举、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

聘任 / 解聘秘书长;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审批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立;

管理协会资产、审批大额支出;

会员大会授予其他权限。

岗位分工

会长:协会法定代表人;主持会员大会、理事会;统筹全面工作,对外代表协会;签署重要文件。

副会长:分管专项业务(培训、展会、行业调研、对外交流等);理事长缺位时代行职权。

理事:参与理事会表决;反馈行业企业诉求;落实协会布置工作;监督秘书处执行工作。

三、监督机构:监事

1. 组成人员

监事 1 名

监事核心职权

监督理事会、会长、副会长执行会员大会决议;

监督协会财务收支、年度预决算、资产使用,可核查会计账簿;

监督长、副长、秘书长履职,制止违规、损害协会利益行为;

列席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提出质询与整改意见;

年度向会员大会提交独立监事工作报告;

发现重大违规可提议召开临时会员大会。

岗位分工

监督财务专项核查;对外出具监事报告。

日常监督活动、会议、采购、收费等事项;收集会员投诉;参与年度审计核查。

四、日常办事执行机构:秘书处会员服务部

由秘书长全权负责,落实理事会所有决议,常设办公团队。

秘书长:理事会聘任;主持日常运营;管理全职员工;组织开展培训、展会、评优、行业服务;向理事会、监事会汇报工作。

内设部门:会员服务部负责吸纳发展新会、会员档案建档、年审管理、会费收缴与台账、活动与会务对接、日常会员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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