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概况

  •   南京再生资源行业协会成立于1987年,原名为南京废旧物资行业协会。2002年6月更名为南京再生资源行业协会,是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相关企业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及个人自愿参加的地方性、非营利性、自律性的社会团体,具有法人地位。协会有会员单位140余家。
      2009年换届选举后,协会邀请原南京市副市长张连发为协会名誉会长,同时邀请南京市商务局、公安局、工商局、民政局、环保局、税务局、供销社等相关领导为协会名誉会长。

宗旨与职能

  • 协会宗旨: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为会员服务,为政府服务。维护行业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充分发挥会员与政府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我市再生资源健康发展。
    协会职能:
      竭诚为企业提供有效服务,积极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行业的实际情况以及会员单位的合理要求和愿望;再生资源行业的协调管理,协助并承担政府主管部门委托的部分行业管理职能,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委托,参与再生资源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的制定并组织实施;开展再生资源行业专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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