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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过期是否强制报废成两会热评

发布时间:2015-03-17      来源:      被浏览次数: 576

      家电原来也是有保质期的,两会期间,“家电使用年限结束后是否应该强制报废?”引发了众多讨论。这个讨论源自去年年底以来多件“超期服役”家电的伤人甚至死人事件。

  最严重的一个案例发生在南京,一位94岁老太太因使用“超龄”电热毯而引发起火身亡。电热毯的使用年限为六年,过期后电热毯的发热线保护绝缘层开始老化、开裂。四川省邻水县一位老先生在用超期服役的高压锅焖排骨时,被锅盖炸伤了眼睛。高压锅的正常使用年限为5年,过期以后出气孔容易因堵塞而使锅爆炸。河南洛阳的一个老太太在看电视时,使用了十多年的电视机突然冒黑烟。彩电的使用年限是8到10年,过期以后,线路老化,容易引发短路而自燃。

  来自中消协的调查,生活中最易发生危险“超龄”家电包括高压锅、燃气热水器、燃气灶具、彩电、电热毯和电冰箱6种。高压锅爆炸事件全国每年都在一万起以上,其中超期服役引发的爆炸占很大的比率。

  除了因元器件老化而潜藏的安全问题,“超龄”更是用电杀手,一般而言,超龄家电耗电量比节能产品高出30%~40%,使用十年以上的冰箱,耗电量是最初使用时的2倍,超龄的热水器耗电量往往是正常情况下的1.2倍.

  在消协的调查中,有近7成的消费者不知道热水器、彩电等家电产品有“安全使用期限”。有15%的消费者认为,只要电冰箱能制冷、洗衣机能转动、电视机能看就不用淘汰。据调查,在我国居民家庭中,约有40.1%的电视机、28.2%的燃气热水器、25.7%的电热毯、25.6%的洗衣机、24.1%的电冰箱和19%的电热水器,存在超期使用的现象。在调研中,发现有些消费者家中的高压锅已使用23年,热水器14年,燃气热水器16年,彩电20年,电热毯18 年。

  一份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批的《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细则》早在2012年就在网络上流传,对彩电、冰箱等家用电器的使用寿命有明确规定,但直到今天,这份细则仍未正式出台。今年两会,来自广东的人大代表,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提出,对于这些潜伏在家庭中的隐形杀手,要进行强制报废。

  目前实行强制报废制度的耐用商品不多,其中有汽车以及燃气热水器。1999年,国家颁布《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程》(GB17905-1999)规定了不同类型热水器的报废年限,“使用人工煤气的快速热水器的使用年限为6年,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的快速热水器的使用年限为8年。”在另一份法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中,“小型出租车的使用年限为8年,公交车的使用年限为13年,私家车行驶60万公里后引导报废等。”

  董明珠引用了以上两条法规,并在她的建议中指出:“其他产品如空调等都没有规定使用年限,导致市场上存有大量老龄化、超期服役的产品,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因此,只有加快出台消费品安全法才能尽快切实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保护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美国早在1972年出台了《消费品安全法》,日本也在1973年发布《生活消费品安全法》。针对安全使用年限,日本在《消费生活用产品安全法》和《电器产品技术基准省令》等法律中针对电风扇、空调、洗衣机、电视机等产品规定了安全使用年限的具体要求。而我国的《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细则》却一直拖到现在。

  除了强制报废制度,董明珠还在建议中提出具体的建议:建立废旧产品的回收体系,规范废旧产品交易,严禁超期服役的废旧产品进入二手市场和农村市场。

  “通过强制报废制度,能够促进市场形成合理的、可预期的刚性需求,有利于推动技术进步。”董明珠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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