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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资源税收有望“瘦身”

发布时间:2014-03-04      来源:      被浏览次数: 920

    据一些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反映,在将废旧物资回收出售时,以前按照5%全额上交税金,自营业税改增值税以后,企业按照17%全额上交税金,使废旧物资回收企业的税负增大;国家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税收优惠范围偏窄,使得再生铝、再生铜、报废汽车等行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无法享受优惠;国家虽然对部分企业免税,但同时规定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使这些企业不能抵扣进项税,实际在形成最终产品时又征收了该部分的增值税。再生资源回收原本就是利润微薄的行业,近些年来行业对“税改”的呼声越来越高,也得到了政府部门的重视。记者了解到,近日商务部流通发展司召开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税收政策座谈会,听取部分商务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及企业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现行税收政策的意见及建议。
    利润不稳定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再生资源回收这个行业并不好做。李冬(化名)在北五环的一个小区从事废品回收已经好几个年头了,但今年春节回来,物业告诉他“要换人”,理由非常简单:有人比李冬给物业的“中介费”更高,而且对方还承诺小区的部分保洁工作。废品回收的“小区垄断”事实上并不是什么新鲜事,随后,记者问了问新易主的废品回收处各种废品的报价:纸箱是5毛一公斤,饮料瓶从5分到8分不等……“事实上我们也赚不了多少钱,因为要给场地费,搞不好还随时让走人,只能尽量在废品上压价了。”李冬告诉记者。
    据记者了解,再生资源回收行业除了一部分凭证运营的正规经营者,更多的都是到处“打游击”的散户。据了解,这些“打游击”的人一般都有自己的回收网络渠道,在处理过程中千方百计压低成本,随意拆解,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对于那些正规经营者来说,这些随意支个小摊、骑着车到处吆喝的“游击队”也严重影响了他们的利益。
    在当前的环境下,一些企业反应,再生资源企业市场拓展存在很大压力。虽然在国家的扶持下,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利可图,但是这个行业的利润空间并不稳定,而且很多企业都是刚起步,需要很长一段时间的积累才能壮大,行业风险仍比较大。国家虽然给予了这个行业一定的政策和资金扶持,但从再生资源综合发展来看,产业规划、项目带动、税收减免、资金扶持等还不到位,企业成长速度缓慢,做大做强有很大难度。
    税收优惠仍应加大
    据悉,再生资源回收行业长期以来一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但自2011年起,这些税收优惠政策被全面取消。2008年12月9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通知表示,从2009年1月1日起取消增值税免征政策,从事再生资源经营企业须按17%全额缴纳增值税,只给予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两年的“先征后返”优惠政策:2009年先征后返70%,2010年先征后返50%。按照这一通知,2011年起退税政策全面取消。目前,虚开发票偷逃税款的现象虽然得到遏制,但回收行业的税负率由2010年的8.863%骤升为16.12%,大量回收公司面临停产或注销,直接影响了下游利废企业的生产成本。
    对此,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教授刘剑文表示,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顺应了低碳经济发展大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具有公益性,是在帮政府和社会解决问题,国家应该让利于民,不要怕这个行业发财。国家对废旧物资回收及利用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力度需进一步加大。
业内人士表示,想要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税收体系,必须在税收政策上给予更多倾斜。应当出台有关再生铝、再生铜、报废汽车等行业税收优惠政策,扩大行业范围,切实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的发展。另外,地方政府可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给予地方税收的减免,对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退还。
    此外,记者从商务部网站了解到,2014年2月17日,流通发展司召开座谈会,听取部分商务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及企业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现行税收政策的意见及建议。王选庆副巡视员主持了座谈会,北京市商务委、中国物资再生协会、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北京华京源公司、海淀物资回收公司、开源建贸公司等有关负责同志参加。
    据商务部流通发展司回收促进处的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发改委的牵头下,商务部正在就税收政策的改革和财政部门进行沟通,具体的细则有待日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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