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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报废车辆将被强制清除

发布时间:2014-02-24      来源:      被浏览次数: 459

中国废旧物资网资讯平台:长期无人使用,也不“挪窝”,车身落满灰尘,油漆脱落……在省会街头,经常能看到这类机动车。2月21日,从市城管委获悉,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石家庄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限期移走长期占用道路、公共场所的机动车自行排除妨碍的通告》,即日起,将对市区长期占用道路、桥下空间、广场空地及其他公共场所违法停放废旧车辆的机动车进行集中清理。

 

2月21日,走访发现,这种长期无人使用的机动车似乎尤其“青睐”高架桥、广场空地等公共场所,在中华大街、北二环、槐安路等高架桥下和各大公园广场附近都有这类落满灰尘的机动车的身影,不仅占用了公共资源,而且严重影响城市美观,被不少市民形容为“僵尸车”。因为长期无人清理,不少机动车成了部分人牟利的工具。不少车身上都或用油漆喷同或贴着印刷的广告。搬家公司、卫浴、装修用品……各种各样的广告将车身包围起来。

 

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这类长期无人使用的机动车中有的是暂时闲置,有部分车辆与犯罪有关,或许是失窃车辆,或许是犯罪分子在作案之后遗弃的车辆。有的是车辆太旧,维修费用太高,得不偿失,只能遗弃。还有的是可能是车主失踪,或车辆有纠纷等。

 

而随着此次《通告》的发布,将对石市的这类车辆进行集中处理,首先寻找车主,寻找无果的情况下该拖走的拖走。

 

按照《通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车主应立即自行将长期占用道路、公共场所的机动车移走,净化市容环境,排除交通妨碍。逾期不自行清理的,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城市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52条的规定,将代为履行排除妨碍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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