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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商人购置大批窗机 回来竟成废品

发布时间:2014-01-06      来源:      被浏览次数: 579

        “171台二手空调窗机,运到长沙坏了一半多。”在长沙四方坪旧货市场做二手窗机生意的周女士说,2013年12月27日,她的丈夫花7万元从深圳收购了一批二手窗机,通过物流运到长沙,运费2400元,没有保价。29日晚收到货时他们被吓了一跳,窗机外壳大都少胳膊少腿,损坏率高达百分之六七十。她粗略算了下,损失至少有4万元。

     “肯定是在装运的过程中没注意。”周女士说,“对方不仅不赔还要我付运费。”

     2013年12月30日,我们联系物流公司赖姓负责人,他表示,货物经过多次转运,出现损坏很难免,“我们当初提议用木箱装,货主不愿意。”但对此说法,周女士予以否认。

     赖姓负责人称,货主可以到公司商谈,货主需要付清运费。如果谈不妥,货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如果过错在我们,我们肯定会赔。”

     湖南某律师事务所熊麒律师表示,本案属于物流合同纠纷,作为承运人,物流公司应在承运前向托运人充分说明合同有关权利义务,对于价值昂贵的物品,应当提示托运人有权选择保价。如承运人履行了上述告知义务,作为托运人未及时选择保价,也无有效证据证明货物价值的,则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及主要损失由托运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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