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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财政部、商务部确定中央财政资金支持范围

发布时间:2013-03-19      来源:      被浏览次数: 1290

    近日,国家财政部商务部联合下发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了今年中央财政自己支持的范围。

    (一)民生商贸服务业项目,包括家政服务、大众化早餐工程、社区商业等;

  (二)与生产流通直接相关的服务业项目,包括生产生活资料商贸物流、酒类流通追溯、品牌促进、电子商务、屠宰企业升级改造及屠宰监管技术系统等;

  (三)与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相关的服务业项目,包括: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二手车流通、旧货流通、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和绿色低碳流通体系建设等;

  (四)与公共服务直接相关的项目,包括:市场监管、市场监测、商贸服务行业统计、应急调控等;

  (五)其他经财政部、商务部确认的商贸流通领域服务业项目。

                                      摘自财政部经济建设司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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