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国务院:对钢铁行业严格执行30-40%较高资本金比例

发布时间:2015-09-07      来源:      被浏览次数: 577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政府与市场携手增强创业创新动力;确定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制度,促进投资结构优化;部署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方便群众就医;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

  会议指出,围绕优化投资结构,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制度,可以合理降低投资门槛,提高投资能力,增加有效投资,加快补上公共产品、服务及其他发展“短板”,通过改革促进结构调整和民生改善。会议确定对钢铁、水泥、电解铝、焦炭(0, -788.00,-100.00%)、多晶硅等产能过剩行业,严格执行现行的30%—40%较高资本金比例要求。金融机构在提供信贷时,要坚持独立审贷、自主决策,切实加强风险防范。通过有扶有控的政策引导,促进形成更加合理的投资结构,增强发展后劲。

X关闭
X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