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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再生资源行业协会举办《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政策解读培训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5-08-31      来源:      被浏览次数: 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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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两部委2015年6月12日联合发布“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政策进行整合和调整,规定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从7月1日期执行。

为帮助会员单位了解相关政策,准确把握行业变化,南京再生资源行业协会于2015年7月30日在苏商集团举办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下简称“目录”)政策解读培训研讨会。特邀请了南京市国税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大家做权威解读。市国税贾处从《目录》出台的背景、重大意义和《目录》的具体内容、符合目录的条件及如何办理退税相关手续等全方位细致、周全的做了讲解。最后大家根据本企业自身特点就所关心的税收问题开展了热烈的讨论。

通过研讨,大家认为,对照《目录》虽然能惠及到的企业不多,但《目录》对再生资源行业的影响可谓意义重大。从宏观角度来说,《目录》的出台是为了规范再生资源行业发展,鼓励再生资源规范化使用;从增值税角度来说,《目录》的出台是为了解决进项税不足问题。正如中国废钢协会副秘书长王方杰认为的那样:虽然《目录》并未涵盖相关产业的全部产业链,但只要惠及其中一个环节,最终整个产业都将由此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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